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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7月第二次竞价采购 7月份采购公告

采购公告

采购编号:ZC201707120001
  • 采购量:3.00万吨
  • 结算方式:一票结算
  • 投标保证金:5.00万元
  • 交付方式:线下缴纳
  • 联系人:李强
  • 联系电话:180513603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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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
    2017-07-12 16:39:26
  • 报价开始时间
    2017-07-12 18:00:00
  • 报价截止时间
    2017-07-14 10:30:00
  • 合同执行开始日期
    2017-07-15
  • 合同执行结束日期
    2017-07-31

采购项目

项目一
收货单位: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
采购量:1.50 万吨
运输方式:汽运
收货地: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煤场
  • 煤种
    煤泥
  • 热值(Qnet,ar)
    3500-3500kcal/kg
    - kcal/kg
  • 全水分(Mt)
    0.01-13%
    - %
  • 收到基挥发分
    15-40%
    - %
  • 干燥基硫分
    0.01-0.7%
    - %
项目二
收货单位: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
采购量:1.50 万吨
运输方式:汽运
收货地: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煤场
  • 煤种
    烟煤
  • 热值(Qnet,ar)
    4300-4300kcal/kg
    - kcal/kg
  • 收到基挥发分
    15-40%
    - %
  • 干燥基硫分
    0.01-0.7%
    - %

投标单位要求

  1. 1、A标段最高限价9.2元/百大卡•吨,B标段最高限价10元/百大卡•吨。报价单中“竞价单价”为该标段最高热值区间的结算价格,所填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,较最高限价降幅必须为0.05元/百大卡•吨的整数倍,否则报价无效。各热值区间价格降幅必须保持一致。2、“竞价数量”以0.5万吨为基准,所填数量必须为0.5万吨的整数倍,A、B两个标段最高均可填报1.5万吨,否则报价无效。 3、请务必从本页面下载招标文件,使用正确编号的报价单完成填报,并将扫描件上传至投标附件中,报价单扫描件未上传或未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,报价无效。4、一个供应商只能填报一个标段。5、本次竞价允许已参加7月份第一次竞价中标供应商再次自愿报名竞价,要求中标后,原签订的供煤合同须完成30%,方能签订新的合同,签定新合同日期执行后,原合同执行自动终止,但原合同相关考核条款执行不变。

奖扣条款

  1. 详见合同。

其他邀约

  1. 1、竞价保证金:请在截止时间前,将竞价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汇至工商银行嵩山路支行,户名:河南省电力燃料有限公司,帐号:1702 5205 0902 2101 268。保证金未支付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,报价无效。2、执行期限、计量验收方法、发运要求、结算方式、违约责任等内容请详细阅读合同范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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