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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电投集团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7月第三次煤炭竞价采购 7月份采购公告

采购公告

采购编号:ZC201707100001
  • 采购量:6.00万吨
  • 结算方式:一票结算
  • 投标保证金:5.00万元
  • 交付方式:线下缴纳
  • 联系人:李强
  • 联系电话:180513603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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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
    2017-07-10 17:21:06
  • 报价开始时间
    2017-07-10 18:00:00
  • 报价截止时间
    2017-07-12 15:00:00
  • 合同执行开始日期
    2017-07-13
  • 合同执行结束日期
    2017-07-31

采购项目

项目一
收货单位:国家电投集团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
采购量:4.50 万吨
运输方式:火运
收货地:国家电投集团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
  • 煤种
    烟煤
  • 热值(Qnet,ar)
    4600-4600kcal/kg
    - kcal/kg
  •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
    16-50%
    - %
  • 干燥基硫分
    0.01-2.5%
    - %
项目二
收货单位:国家电投集团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
采购量:1.50 万吨
运输方式:汽运
收货地:国家电投集团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
  • 煤种
    烟煤
  • 热值(Qnet,ar)
    4600-4600kcal/kg
    - kcal/kg
  •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
    16-50%
    - %
  • 干燥基硫分
    0.01-2.5%
    - %

投标单位要求

  1. 1、最高限价9.4元/百大卡•吨,报价单中“竞价单价”为该标段最高热值区间的结算价格,所填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,较最高限价降幅必须为0.05元/百大卡•吨的整数倍,否则报价无效。各热值区间价格降幅必须保持一致。 2、“竞价数量”以0.3万吨为基准,所填数量必须是0.3万吨的整数倍。A标段(火运煤):重点和合格供应商最高可填报3.0万吨,新增供应商最高可填报0.9万吨,否则报价无效。B标段(汽运煤):重点和合格供应商最高可填报0.9万吨,新增供应商最高可填报0.6万吨,否则报价无效。3、参加豫新公司7月第1次竞价采购中标的供应商,本次中标后,原合同量完成80%,方能签订此合同,自此合同签订之日起终止原合同执行,原合同相关考核条款执行不变。4、请务必从本页面下载招标文件,使用正确编号的报价单完成填报,并将扫描件上传至投标附件中,报价单扫描件未上传或未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,报价无效。

奖扣条款

  1. 详见公告及合同范本。

其他邀约

  1. 1、竞价保证金:请在截止时间前,将竞价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汇至工商银行嵩山路支行,户名:河南省电力燃料有限公司,帐号:1702 5205 0902 2101 268。保证金未支付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,报价无效。 2、执行期限、计量验收方法、发运要求、结算方式、违约责任等内容请详细阅读合同范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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