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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电投集团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6月煤炭竞价采购 6月份采购公告

采购公告

采购编号:ZC201706070001
  • 采购量:2.10万吨
  • 结算方式:一票制
  • 投标保证金:5.00万元
  • 交付方式:线下缴纳
  • 联系人:李强
  • 联系电话:180513603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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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
    2017-06-07 12:25:05
  • 报价开始时间
    2017-06-07 12:19:00
  • 报价截止时间
    2017-06-09 10:00:00
  • 合同执行开始日期
    2017-06-10
  • 合同执行结束日期
    2017-06-30

采购项目

项目一
收货单位:国家电投集团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
采购量:2.10 万吨
运输方式:不限
收货地:国家电投集团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
  • 煤种
    烟煤
  • 热值(Qnet,ar)
    4400-4400kcal/kg
    - kcal/kg
  •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
    16-50%
    - %
  • 干燥基硫分
    0.01-2.0%
    - %

投标单位要求

  1. 1、最高限价8.9元/百大卡•吨,报价单中“竞价单价”为该标段最高热值区间的结算价格,所填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,较最高限价降幅必须为0.05元/百大卡•吨的整数倍,否则报价无效。各热值区间价格降幅必须保持一致。 2、“竞价数量”以0.3万吨为基准,所填数量必须是0.3万吨的整数倍。重点和合格供应商最高可填报0.9万吨,新增供应商最高可填报0.6万吨,否则报价无效。 3、合同签订后,供应商应按照合同条款及豫新发电计划调运安排发运,合同期内完成量达到合同量70%及以上者视为完成。

奖扣条款

  1. 1、当发热量Qnet,ar<3800千卡/千克时,煤款按5.00元/百大卡•吨结算。 2、甲方收到的电煤挥发分Vdaf<16.00%的结算方式: 当挥发分12.00%≤Vdaf<16.00%时,在对应发热量结算价格的基础上,挥发分Vdaf以16.00%为基准每降低0.01%价格下浮0.20元/吨; 当挥发分Vdaf<12.00%时,在上述4.1条款基础上,挥发分Vdaf以12.00%为基准每降低0.01%价格下浮0.50元/吨。 3、甲方收到的电煤全硫分St,d>2.00%的结算方式: 当2.00%<全硫分St,d≤2.70%时, 全硫分St,d以2.00%为基准每升高0.01%价格下浮1.0元/吨; 当全硫分St,d>2.70%时,在上述5.1条款基础上,全硫分St,d以2.70%为基准每升高0.01%价格下浮2.00元/吨。 4、甲方收到的电煤全水分Mt>12.00%的结算方式 当全水分Mt>12.00%时,在对应发热量结算价格的基础上,全水分Mt以12.00%为基准每升高0.01%下浮0.05元/吨。 5、上述条款中发热量Qnet,ar、挥发分Vdaf、全硫分St,d、全水分Mt均按火车单列到厂化验值、汽车每日化验值为准进行结算。

其他邀约

  1. 1、竞价保证金:请在截止时间前,将竞价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汇至工商银行嵩山路支行,户名:河南省电力燃料有限公司,帐号:1702 5205 0902 2101 268。保证金未支付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,报价无效。 2、执行期限、计量验收方法、发运要求、结算方式、违约责任等内容请详细阅读合同范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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