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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电投集团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1月第2次火运煤竞价采购 11月份采购公告

采购公告

采购编号:ZC201611090003
  • 采购量:2.40万吨
  • 结算方式:一票结算
  • 投标保证金:5.00万元
  • 交付方式:线下缴纳
  • 联系人:周艳鹏
  • 联系电话:137338233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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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
    2016-11-09 17:12:48
  • 报价开始时间
    2016-11-09 18:00:00
  • 报价截止时间
    2016-11-15 10:00:00
  • 合同执行开始日期
    2016-11-16
  • 合同执行结束日期
    2016-11-30

采购项目

项目一
收货单位:国家电投集团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
采购量:2.40 万吨
运输方式:火运
收货地:国家电投集团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或指定位置
  • 煤种
    烟煤
  • 热值(Qnet,ar)
    4500-4500kcal/kg
    - kcal/kg
  •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
    12-50%
    - %
  • 干燥基硫分
    0.01-1%
    - %

投标单位要求

  1. 1、本次竞价最高限价12.1元/百大卡•吨,报价单中“竞价单价”为该标段最高热值区间的结算价格,所填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,较最高限价降幅必须为0.05元/百大卡•吨的整数倍,否则报价无效。各热值区间价格降幅必须保持一致。2、“竞价数量”以0.3万吨为基准,所填数量必须是0.3万吨的整数倍。重点和合格供应商最高可填报2.1万吨,新增供应商最高可填报0.9万吨,否则报价无效。3、请将填写完毕的报价单扫描件上传至投标附件中,报价单扫描件未上传或未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,报价无效。填写报价单时,请在“备注”栏写明计划发运的煤炭发热量、挥发分及硫分数据。 4、参加豫新公司11月火运煤第1次竞价采购中标的供应商,本次中标后,原合同量完成60%,方能签订此合同,自此合同签订之日起终止原合同执行,原合同相关考核条款执行不变。

奖扣条款

  1. 1、Qnet,ar<3800千卡/千克时,煤款按5元/百大卡•吨结算。2、挥发分考核:(1)当10.00%≤Vdaf<12.00%时,Vdaf以12.00%为基准每降低0.01%价格下浮0.2元/吨;(2)当Vdaf<10.00%时,在上述条款(1)的基础上,Vdaf以10.00%为基准每降低0.01%价格下浮0.5元/吨;(3)当Vdaf≥16.00%时,价格上浮0.3元/百大卡•吨。3、全硫分考核:(1)当1.00%<全硫分St,d≤2.70%时,全硫份St,d以1.00%为基准每升高0.01%扣0.25元/吨。(2)当全硫份St,d>2.70%时,在上述条款(1)的基础上,全硫份St,d以2.70%为基准每升高0.01%扣1.0元/吨。(3)当全硫分St,d<1.00%时, 全硫分St,d以1.00%为基准每降低0.01%价格上浮0.35元/吨。

其他邀约

  1. 1、竞价保证金:请在截止时间前,将竞价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汇至工商银行嵩山路支行,户名:河南省电力燃料有限公司,帐号:1702 5205 0902 2101 268。保证金未支付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,报价无效。2、执行期限、计量验收方法、发运要求、结算方式、违约责任等内容请详细阅读合同范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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